第12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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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啊啊啊!!!!
  第二天清晨, 一晚都没睡踏实的熊小时抱着抱枕从床上猛地坐起来!
  昨晚从看到何阅站在驴脸身边的那刻起,她的预感就十分不好。
  虽然以前她也经常在记录何阅的小本子上计算“很懂法律+很懂律师+讨厌律师+很会调查案子=???”,思路也有好几次都想到了检察官这个选项,但因为money high的出现和临时工的暴露, 她就以为他只是money high的老板、没有什么其他别的身份了。
  可如果再加上“站在驴脸身边”和“身上穿着检察官制服”呢?
  难道就只是单纯的“认识检察官”和“为了调查偷了件别人的制服穿”?
  熊小时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 但还是心存那么一丁点儿地侥幸盯紧着何阅,在心里拼命默念:“不要是检察官不要是检察官不要是检查……”
  驴脸:“这是我们科的何阅何检察官。”
  ……………………
  确认过眼神, 他就是敌人。
  开什么玩笑!
  何阅这王八蛋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一想到昨晚, 熊小时就气得一头撞向她的玩偶熊,脑袋使劲往棉花里面顶。
  虽然熊猫市没有执行最严回避令, 还没严格到只要检察人员配偶、子女是执业律师且不愿退出的, 就不能遴选为纳入员额管理的检察官。
  但是……
  熊小时把她昨晚扣在桌子上的《检察官法》拿起来,那一页有一行被她用记号笔标亮了:
  【第二十条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也对, 何阅当然能笑出来。
  熊小时鼓着脸看着书上的那行字。
  任职回避限制到的人是她,根本就碍不着何阅的事。他只要和以前一样呆在熊猫市检察院里当他的检察官就行,但她却有一大堆的生意全都不能接了!
  凭什么吃亏的就是她啊?
  熊小时的手指点在【配偶】两个字上, 撇撇嘴,把书放回去,拿起手机,打开微信里和何阅的聊天页面。
  还不一定就能变成配偶呢,看我今天就把他甩……
  舍不得tat
  熊小时把刚输进去的“我要把你甩掉”六个字删除,趴到床边。
  “辛巴……”
  她伸出手,把为了方便照顾所以从何阅家里直接拐回来的辛巴叫过来,揉它的脑袋。
  “怎么办?”
  她对它诉苦:“如果我以后不能接熊猫市检察院的案子, 那我就只能接熊猫市周边和其他省市的案子了,一年到头都要出差不说,差旅费也不知道给不给报……”
  越想越觉得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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