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即使她不说清出,苏酥也知道她指的是三年前她说过的那句——等她回来,以后随她和白宁越。
  苏酥:“算。”
  范思雨来s市一年了。
  第124章 新星之秀
  原书里写的是, 范婧安的舅舅以她妈妈的资产创立了公司,公司法人写的是范婧安。
  范婧安的舅舅们不是什么好人,也没有才能管理大公司,所以不幸的的是, 在范思雨长大后,公司倒闭, 债务全压在范婧安一个人身上。
  范婧安得知那个噩耗后,吓出病来, 直接住院。
  身为范婧安女儿的范思雨不能不管她妈妈,就顶起巨大的压力,说要为她还债。
  想要还清那笔钱,对她而言,除了进娱乐圈, 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
  恰巧当时有个选秀的娱乐节目,她咬咬呀, 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 到s市去参加比赛。
  这辈子范婧安虽然死了,但范思雨似乎依然没能逃过背债的命运, 只不过这次背的不是她妈妈的,而是她外婆的。
  尽管范婧安死之前无数次警告夏琪欣不要把钱给她兄弟,夏琪欣还是没听, 范婧安一死, 夏琪欣耐不住几个兄弟在她耳边磨来磨去、死缠烂打, 还是把钱借给他们。
  他们再创办公司, 企业法人写的是夏琪欣,最后背债的也是夏琪欣。
  夏琪欣把范思雨养大,范思雨更没法对那么大岁数的外婆坐视不理,当s市举办选秀节目时,她再一次义无反顾的报名参加。
  只希望可以借此出道,赚够足够的钱,还了公司欠下的烂账,让她外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
  ……
  菀菀出国后,白宁越不想再留下来浪费时间,也申请到国外就学,两年修完本科和硕士学位,一年前回国。
  之前他和苏酥、顾劭约定过不结婚不进他爸爸的集团,虽然苏酥没同意那个约定,但白宁越还是自动遵守了。
  回来之后白盺岩给了他一笔资金让他运作,他自己去做投资或成立公司。
  现在比较赚钱的行业都在文娱,娱乐、电竞、直播行业,是大型企业都要掺一脚,又因为菀菀早早就进入娱乐行业的缘故,白宁越也难免将目光对准于此。
  他想要为她创办娱乐公司,等她回来时,将她完全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这个想法在白宁越脑中由来已久,一旦有机会,他肯定要去做。
  大资本的运作很快就收到成效,他又为此投资设计了一档节目,只那档节目就能为他的公司招揽到不少人才。
  那也是令苏酥惊讶的地方。
  那个节目的名字叫《新星之秀》,是一档选秀节目,目的是发现并签约新演员。
  这是和书中有变化的地方,书中白宁越是在和范思雨有了感情后,才参与到娱乐行业中来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开办什么选秀节目。
  巧的是书中范思雨参加的选秀节目是《群星璀璨》,而现在,参与的却是白宁越举办的《新星之秀》。
  书中的《群星璀璨》和现在《新星之秀》,只两点不同,一是名字不同,而是发起人不同,可其他却是一样的,包括主持人、评委之类,都没有变化,这两个节目的实质也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这辈子白宁越过早的涉足娱乐行业了,误打误撞找人设计出一个新节目取代了原有的《群星璀璨》。
  当然,由于发起人不同,背后的目的也不同,《群星璀璨》背后由多家支持,哪家看中了哪个参赛者,就可以和她签约,而《新星之秀》是白宁越发起并提供资金支持的,所以出来的人也会签在他的公司。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