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2 / 4)
离天亮只有几个小时,余烬在旁边的酒店开了间房临时休息,第二天早上七点多就退房下楼,准备再去一趟派出所。
刚进那栋楼,迎面碰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双方都有些意外,一时间谁都没说话。
对面是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身穿制服,庄重正气。
片刻后,余烬先开了口,“熊队。”
熊队的表情本来很严肃,似乎手头有什么棘手的事,看到余烬缓和不少,“好久不见。”
走廊尽头有人叫熊队,他摆了摆手,让那边稍等,随后转头问余烬,“怎么跑这来了,有事吗?”
余烬说有几个朋友昨晚惹了点事,在里头。
他顿了下,“是大森他们。”
熊队目光微敛,看了眼时间,示意外头,“出去说。”
余烬转身跟他出去。
两人走到不远处的花坛停下,熊队问怎么回事。
余烬把事情原封不动转述一遍,又说:“他们本性不坏,以前也没参与过那些事,只是听老板的话做事而已,现在几个人开了家洗车行,已经过上正常的生活。”
熊队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挂掉后看向余烬,“我问过了,对方那伙人常年惹是生非,是这里的常客,早有案底,这次又是先动手的一方,问题不大,待会我去看看,没什么事下午应该就能放人。”
余烬沉声说谢谢。
熊队看了余烬一会,觉得他跟以前比似乎变了不少,眼睛里有光,也不像从前那样冷。
熊队有些感慨,“你是我最好的线人,没有之一。”
余烬目光瞥向花坛里枯萎的枝桠,“可我害死潘在。”
熊队看着他,“潘在拒捕,不慎掉进河里,这件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已经五年了,你还放不下。”
余烬紧抿着唇,“他拿我当兄弟。”
熊队嗓音深沉厚重,“法律面前,没有所谓兄弟,他犯了法,应当受到惩罚。”
“阿烬,你没有错。”
潘在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性格刚烈,眼里容不得沙子,高中没毕业就辍学进了社会,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罪,有一回跟人打架,被几个人揍得半死,是那个会所老板救了他。
从那时起,潘在就跟了他,也逐渐管一些事。
走上那条路,不是他所选,但命运安排如此,他只能走下去。
如果当年他没有拒捕,以他的罪行,最多只判几年而已,远没有达到失去生命的地步。
余烬知道,他只是想赶去见未婚妻苏禾一面。
那时她刚刚怀孕两个月。
苏禾是小地方上来的姑娘,初到岳城,无亲无故,被中介诓去按摩馆,她还以为是干杂活,第一天就碰到潘在去那找人收账,潘在把她带走,从那以后再没让她离开过自己身边。
也许余烬骨子里并没外表那样冷漠,他重感情,有温度,惩奸除恶的同时,也不能免俗,对那个真心拿他当兄弟的人起了恻隐之心,也对那个刚刚怀孕就失去孩子父亲的女人心怀愧疚。 ↑返回顶部↑
刚进那栋楼,迎面碰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双方都有些意外,一时间谁都没说话。
对面是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身穿制服,庄重正气。
片刻后,余烬先开了口,“熊队。”
熊队的表情本来很严肃,似乎手头有什么棘手的事,看到余烬缓和不少,“好久不见。”
走廊尽头有人叫熊队,他摆了摆手,让那边稍等,随后转头问余烬,“怎么跑这来了,有事吗?”
余烬说有几个朋友昨晚惹了点事,在里头。
他顿了下,“是大森他们。”
熊队目光微敛,看了眼时间,示意外头,“出去说。”
余烬转身跟他出去。
两人走到不远处的花坛停下,熊队问怎么回事。
余烬把事情原封不动转述一遍,又说:“他们本性不坏,以前也没参与过那些事,只是听老板的话做事而已,现在几个人开了家洗车行,已经过上正常的生活。”
熊队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挂掉后看向余烬,“我问过了,对方那伙人常年惹是生非,是这里的常客,早有案底,这次又是先动手的一方,问题不大,待会我去看看,没什么事下午应该就能放人。”
余烬沉声说谢谢。
熊队看了余烬一会,觉得他跟以前比似乎变了不少,眼睛里有光,也不像从前那样冷。
熊队有些感慨,“你是我最好的线人,没有之一。”
余烬目光瞥向花坛里枯萎的枝桠,“可我害死潘在。”
熊队看着他,“潘在拒捕,不慎掉进河里,这件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已经五年了,你还放不下。”
余烬紧抿着唇,“他拿我当兄弟。”
熊队嗓音深沉厚重,“法律面前,没有所谓兄弟,他犯了法,应当受到惩罚。”
“阿烬,你没有错。”
潘在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性格刚烈,眼里容不得沙子,高中没毕业就辍学进了社会,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罪,有一回跟人打架,被几个人揍得半死,是那个会所老板救了他。
从那时起,潘在就跟了他,也逐渐管一些事。
走上那条路,不是他所选,但命运安排如此,他只能走下去。
如果当年他没有拒捕,以他的罪行,最多只判几年而已,远没有达到失去生命的地步。
余烬知道,他只是想赶去见未婚妻苏禾一面。
那时她刚刚怀孕两个月。
苏禾是小地方上来的姑娘,初到岳城,无亲无故,被中介诓去按摩馆,她还以为是干杂活,第一天就碰到潘在去那找人收账,潘在把她带走,从那以后再没让她离开过自己身边。
也许余烬骨子里并没外表那样冷漠,他重感情,有温度,惩奸除恶的同时,也不能免俗,对那个真心拿他当兄弟的人起了恻隐之心,也对那个刚刚怀孕就失去孩子父亲的女人心怀愧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