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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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烫水被雪深埋,凉白开里,曾有过的滚热胸膛与热忱,只与寥寥两字“往事”拉勾。
  林先生爱烟。
  烟倦味而愁靡的雾涌入鼻息,疲钝的百骸涌进苦涩,再呼出酸楚,漫眼的白乏了神经,麻痹心脏。
  他说,烟,是个好东西。
  低头,抚摸指节,划过曾留的疤。
  雪一层一层一层一层,吃了他的眼睛,吃了曾为一个人永敞的温柔。
  她平静的说,不爱。
  事业的失败低沉,处境的卑微苟且,断指的失意难捱,不吃醋的患得患失,车祸病痛的折磨。一重一重叠加。
  最后两个字,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像个钻孔机,心脏被她搅得稀巴烂,烂成泥巴。
  她真的没来。他等了四天。每天练习下地,碰地的腿骨像有无数根铁钉被锤子狠力敲打般,死咬着唇忍着疼,还要找她。
  最后他死了。
  死在雪地里,死在过去。
  只能抓住虚无的回忆,用尽一生力气吊唁。
  他相信了,宋轻轻说的,她不爱他。这句话,够铭肌镂骨,百挠穿心。
  -
  醒来已经送到国外,他睁着眼躺在病床,看着窗外陌生的景,看了一天一夜。
  食指后遗症的割疼,逼得他面目狰狞,闭着眼咬着被子,度过日夜。
  真疼。
  温家夫妇不让他回国,安排他就读于一个私立大学,每日定量给他打钱,买了栋别墅,雇了个老婆子照顾他起居。
  许玉月说:“她和他哥过得很好。比跟着你生活条件好多了。看开点。”
  软弱无能的自己。
  嗯。
  谁对她更好谁才是她的选择,对于一个不辨情理的孩子来讲,无可厚非。没离家前他更胜一筹,所以赖着他。她是个傻子,那些年他老是忘记。傻子怎么懂爱,不过一个七岁的小孩,却老是奢望她爱他。
  我在徒劳些什么。
  他挂了电话。
  失败的信息流进耳朵,有人重整旗鼓,新欢良药。
  有人,想用最激烈的方式耗尽一生,祭奠死亡,麻木浑噩行尸走骨的活着。
  活着,是多么忍辱负重、奄奄一息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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